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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关于做好启用农机购置补贴系统 升级功能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07-08 来源: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阅读量:1817

 各市、县农机中心(局):
 
  近期,省中心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结合部农机化司工作部署,我们对补贴系统部分功能同步进行了升级,同时,为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当前补贴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升级功能
 
  (一)自发文之日起,启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与农机监理系统对接功能,实现牌证管理机具的系统间互联互通信息校核。(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二)启用补贴资质到期产品系统办理补贴自动审核功能。具体内容见前期下发的《关于我省补贴系统升级并继续辅助办理补贴资质到期产品补贴事宜的通知》(晋农机装函〔2020〕21号)。
 
  (三)调整系统自动公示期限。严格落实农财两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文件精神,将补贴受益信息公示时间压缩至20天,系统已设置完成。
 
  各市县要指定专人操作,严格实名制管理,加强培训系统操作人员,熟悉系统操作规程,提高补贴工作信息化水平。
 
  二、加快办理符合要求的注销、撤证产品补贴手续。
 
  近期,为便于基层农机部门办理补贴手续,省农机发展中心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严肃处理伪造、冒用拖拉机翻倾防护装置强度检验报告的企业及产品意见的函》(农机政〔2020〕10号),对涉及我省的勇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常力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腾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潍坊迪尔津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英轩重工有限公司、京山三雷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传奇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有关整改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在系统中进行了有关操作。
 
  请各市、县农机部门抓紧按系统中提示办理补贴后续流程,尽快兑付补贴资金;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准确判断机具购置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对注销、撤销证书前已购置但未录入补贴系统的产品(相关产品注销、撤销证书时间见附件2),由经销商和购机者共同在购机发票上签字确认,对符合补贴要求的申请,及时受理登记、汇总上报上级农机部门,择时统一按最新补贴政策办理,受理日期截止2020年12月底。特别要严防注销、撤销证书后生产销售的机具办理补贴,确保补贴资金安全。
 
  三、优化机具核验手续
 
  目前,系统受理查询模块中,显示存量数据较多,农民提交申请时间跨度较长(最早的时间显示为2019年8月5日),这些申请长时间不受理,会影响农机部门的社会形象,减弱政策的惠农力度,请各市督促所辖县按照“先申请先受理”的原则,加快处理存量数据,以后,对农民通过手机APP提交的申请,要第一时间处理,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稳定农民的预期。
 
  对于设施类和安装类机具的核验,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再行核验,鼓励运用微信视频远程核验机具铭牌信息、税控发票信息、购机者信息等方式开展,并告知购机者相关承诺事项,保存相关视频截图作为后续核验依据,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群众满意度。
 
  附件:
 
  1、监理系统对接牌证信息操作说明书
 
  2、涉及我省的注销、撤销证书产品明细
 
                                                           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20年7月6日

 相关资料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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